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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分析我国城中村拆迁怎么补偿 城中村改造行业分析

日期:2021-08-11 15:02:34   来源:中国项目工程咨询网   浏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纲要部署要求,指导各地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防止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等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研究起草了《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群众意愿,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严管大拆大建,加强修缮改造,注重提升功能,增强城市活力。近期,各地积极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但在推进过程中,出现继续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的倾向,有些地方出现随意拆除老建筑、征迁居民、砍伐老树、变相抬高房价、提高生活成本,产生新的城市问题。

  城中村拆迁怎么补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城中村进行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可以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根据中国现有城中村区域分布来看,东部地区仍旧是城中村最主要的地区。主要是东部地区经济发展快,城市扩张速度远高于中西部地区,因此会存在摊大饼,将还未来得及改造的农村纳入城市的范畴;同时,外来人口大量流入,多数人进入城中村,导致城中村在某些时候还出现了扩大倾向。其他地区的城中村多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城市发展中规划不合理导致的。

  图表:中国现有城中村区域分布

  

 

  2018-2019年,国家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进入关键性的二年,各种优惠政策频出。要了解国家棚户区改造到底有哪些最新优惠政策,还得先看2017年5月26日下午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为落实2018-2020年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任务,住建部将与有关部门一起,加大中央财政补助和金融、用地等支持。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18年到2020年三年时间里,将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这是棚户区改造的第二个三年计划。2015年,国务院提出,2015-2017年全国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1800万套,目前,2015年已完成改造601万套,2016年完成改造606万套。2017年1-4月,全国已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219万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36%,比2016年同期提高了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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