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2年本)》(简称《目录》)。根据《目录》,河北省将上收部分化工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限。
《目录》提到,将2013年下放的乙烯项目和煤化工项目、2019年下放的不涉及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上收至省级。
同时,《目录》明确张家口市、雄安新区和河北省自贸试验区享有的省级审批权限,不包括“两高”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即不包括炼油、乙烯、钢铁、焦化、燃煤发电、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铜铅锌硅冶炼等“两高”项目审批权限。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2017~2020年,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经河北省政府同意,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先后三次调整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下放审批权限,提高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效能。
2021年4月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先后印发文件,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2021年5月,生态环境部要求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对炼油、乙烯、钢铁、焦化、煤化工、燃煤发电、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铜铅锌硅冶炼等环境影响大或环境风险高的项目类别,不得以改革试点名义随意下放环评审批权限或降低审批要求。
“此次上收部分化工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限,也是在落实中央和河北省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要求。”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