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近日表示,住建部将抓紧完善政策制度设计,从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健全再生建材产品标准和认证制度等四方面督促指导各地积极推进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城市建筑垃圾产量
据悉,全国城市建筑垃圾年产生量20亿吨,几乎是生活垃圾产生量的10倍。从结构看,工程渣土(弃土)和工程泥浆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70%到80%,拆除垃圾约占15%到20%,工程垃圾、装修垃圾占比不足5%。近几年,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还比较低,约35%到40%。
建筑垃圾处理面临的问题
一是统筹协调和全过程监管机制还不健全。比如,工程渣土(弃土)在工程建设领域需求量大,实际上是“宝”,但不少地方尚未建立统筹调配机制,无法解决工程渣土产生与利用在时空上不匹配的问题,影响了就地就近利用。
二是政策支持体系还不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投入大、产出低、投资回报期长,加上鼓励生产和使用再生品的政策体系不健全,导致再生产品没有价格优势,大众接受度低,市场出路不畅。
三是消纳设施选址落地难。一些城市建筑垃圾末端处理能力不足,“没有正规的消纳场所”,有的甚至连简易堆放场所都难落实,“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突出,甚至侵占道路、农田堆放。
建筑垃圾最高可罚100万元
日前,新修正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1修正)》(以下简称条例)大幅提升了对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今后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若出现《条例》里禁止的行为,最高可被处以罚款100万元。
“此次修正使处罚标准大幅提高,若算上违法所得,金额最高甚至可超百万元。” 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以前违法成本低,使得处罚力度不够,更高额的处罚标准,将有力地打消建筑垃圾清运单位的侥幸心理,从而严格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