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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分析我国稳房价是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的核心

日期:2021-10-26 09:01:54   来源:中国项目工程咨询网   浏览:
    近日一则网传消息十分吸引眼球:上海房叔一次性抛售93套房产,持有28年、房价翻了100倍,如今套现4.5亿元,而且所有房源都在一个小区。实际上这批房源的真正持有方,是房地产开发商世茂集团下属的苏沪区域公司,出售这些房产的原因与房地产税试点毫无关系。

  上海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今年下半年,大多数房地产公司内部都在盘点清理手头资产,要求各下属公司解决这类历史遗留库存,因而世茂现在出手这批房源,属于正常情况。

  房地产税试点工作将开启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试点过程中,国务院应当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试点情况,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稳房价是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的核心

  房地产税非单一税收种类,共包含五大税种。首先,要明确的是我国房地产税的内涵,我国房地产税是综合性的税收体系,而非单一的税收种类,且在我国财政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合计占2020年占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超过十分之一。房地产税和房产税并不是新出现的税收体系和税种,人们关注它的核心是未来是否会对个人非经营住房征收房产税。

  此次最突出的变化就是对居住用房地产征税的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不再局限于重庆、上海两地。另外,本次房地产税试点由国务院直接出台具体办法,地方政府制定具体细则,有一定“因地制宜”的操作空间。此次试点工作期限较长达到五年,充分考量了房地产税改革任务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防止对经济和市场造成巨大影响。

  稳房价是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的核心。房地产税征税对象扩展至居住用房地产,一方面可以抑制对房地产的投机性需求,另一方面又可以打击空置住房,增加住房供给,缓和住房矛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大规模建设也保证房屋所有人难以将税收全部转嫁给租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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