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延长补贴期限,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二是适当优化技术指标,促进产业做优做强;三是完善资金清算制度,提高补贴精度;四是调整补贴方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五是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六是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其中,第四条提出,将当前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调整为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有关通知另行发布)。争取通过4年左右时间,建立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形成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