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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万套子午线轮胎制造项目政策可行性

日期:2018-11-05 09:06:24   来源:中国项目工程咨询网   浏览:


政策可行性

为贯彻落实《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规范轮胎行业发展,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强环境保护,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促进轮胎行业技术进步和结构升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轮胎产业发展形势,工信部制定了《轮胎产业政策》(工产业政策[2010]第2号)。
鼓励发展子午线轮胎
  • 《政策》重点提出,轮胎行业要进行产品调整,鼓励发展安全、节能、环保的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巨型工程子午线轮胎,宽断面、扁平化的乘用车子午线轮胎以及无内胎载重子午线轮胎。鼓励汽车企业使用新型轮胎,提高国产大型客车和载重车装配轮胎的子午化率,2015年基本实现轮胎子午化和无内胎化。
  • 《政策》要求,到2015年,乘用车胎子午化率要达到100%,轻型载重车胎子午化率达85%,载重车胎子午化率达到90%。要注重工程子午线轮胎、航空子午线轮胎和低速车辆子午线轮胎的开发。
  • 同时,《政策》提出要严格限制落后的斜交轮胎发展。规定除航空轮胎外,不再新增斜交轮胎产能。淘汰年产50万条及其以下斜交轮胎和以天然棉帘子布为骨架的轮胎生产线。限制发展有内胎载重子午线轮胎。
提高行业准入门槛
  • 《政策》规定,新建、改扩建载重汽车子午线轮胎项目,一次形成生产能力应达到年产120万条以上。新建、改扩建轻型载重汽车子午线轮胎和轿车子午线轮胎项目,一次形成生产能力应达到年产600万条以上。新建、改扩建载重、轻型载重、轿车子午线轮胎混合型项目,单品种生产能力也必须达到上述要求。新建、改扩建工程机械轮胎(巨型工程机械轮胎除外)项目,一次形成生产能力应达到年产3万条以上。
  •   《政策》规定,新建、改扩建轮胎项目,综合能源消耗应低于950千克标准煤/吨三胶(天然胶、合成胶和再生胶)。新建、改扩建轮胎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应达到《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69的要求,企业生产用水循环使用率应达到90%以上。轮胎企业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达到技术规范并实行“三包”服务的产品,方能进入市场。
该项目生产工艺系清洁工艺,工艺先进,技术可靠,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好,二次能源利用充分,能耗低,节能效果显著产品质量高,设备操作和维护简便,投资省。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的产业发展政策,具备政策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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